生态环境保护,深圳将立法授权政府制定“特区标准”
时间:2021/1/12 10:58:52 来源:打印
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《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。
据悉,此次立法运用特区立法权,进行了制度的创新变通,将授权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,借鉴先进标准,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地方标准、重点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将从生态空间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生态系统监测、生态保护与修复、应对气候变化等层面构建全方位的生态安全保障制度体系。
责任编辑:ra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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